问题 | 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如何处罚 最新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涉及制造和贩卖假药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进行了明确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对于那些通过制造和销售假药导致他人不幸丧命或者还存在其它特别恶劣情节的罪犯,将被法院判处长达十年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须判处高额的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作为惩罚; 而对于那些仅仅制造和销售假药但没有给人类身体健康带来重大损害的罪犯,只要情节轻微,法院可以判决其承担三年及其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对其施以相应数额的罚金处罚。 另外对于那些在制造和销售假药方面犯下一般性犯罪,仅对人类身体健康构成微小危害,且没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罪犯,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数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惩罚,并处以相应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二、生产、销售劣药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对生产及销售劣质药物的行为,相应的法律惩处措施包括:予以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不等,同时需附加罚款;若其影响极为恶劣,则可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加大罚款力度或没收当事人的财产。另外,对于药品使用单位工作人员明知所出售的为劣质药品却仍然提供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必按上述法规之规定实施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制售假药行为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做出了更为清晰且严苛的界定。对于导致人员伤亡或者情节极其恶劣的情况,相关责任人可能会被判处终身监禁以及高额的罚款乃至全部财产的没收;而对于情节较轻但尚未造成严重伤害的行为,则将面临3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的罚金处罚;至于那些性质相对普通、危害程度较小的违法行为,则可能需要承担数年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须支付相应的罚金。这些新的法律条款旨在以更加严厉的手段打击药品安全领域的犯罪活动,从而更好地保护广大民众的身体健康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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