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民事诉讼时效包括哪些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一、合同民事诉讼时效包括哪些 协议中所涉及到的民法时效限制为法定时限内的三年时间,但同时,如相关法律法规另有特殊规定,则应依该法律进行调整。 具体而言,上述诉讼时效的开始时间将从权利人明确知晓或理应知悉自身权利所受损害以及责任方之日起进行确认与计算,这也是涉及到时效标准方面的基本原则之一。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权利人在权益受损之日起的20年内未提出有效申诉,则该权益将不受国家法制机构的保护,具备特定情况时,司法部门可根据权利人申诉请求予以适当延长,以满足特殊需求和复杂情况的处理。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合同民事诉讼管辖如何确定 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法院管辖权的明确规定如下: 首先,如果双方当事人已在合同中就争议解决的管辖法院达成了明确的协议,那么应依据此协议来确定最终的管辖法院,但是该协议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即不可以超越地域范围。 其次,如果双方当事人并未在合同中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则通常情况下,应由被告方的居住地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所在的人民法院行使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定遵循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原则,但在特殊情况下,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适当调整。诉讼时效自权利主体知晓其所受损害以及责任方之时起开始计算。如果在过去的二十年里,关于该项权益并无有效诉求提交到司法机关,那么这项权益可能会失去由我们国家法制所提供的保护。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形下,司法部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给出包括适度延长期限在内的灵活处理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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