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商场摔倒了商场有责任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公共安全 |
解答 |
一、在商场摔倒了商场有责任么 身为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商店,对顾客负有确保其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律责任。若由于疏忽大意未能履行此项安全保障义务从而导致顾客受到伤害的严重后果发生,那么从法理精神和公平原则考虑,商行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商行已经实施了必要的防护举措并尽力履行对顾客的照顾和保护义务,但仍出现顾客在此类环境中滑倒或遭受其他意外伤害的情况,则商行没有法律责任,这是因为商行已履行了应有的安全义务。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在商场摔倒骨折赔偿明细 倘若在公众场所发生意外导致骨折,则需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与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相关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几部分: 医疗诊治期间所需支付之医药费用; 伤者必要看护期内所需承担的护理花费; 为了便于患者就近接受诊治所产生的必要交通支出; 以及为恢复健康及增强体质而需要的营养支持费用; 此外,还包括因伤病而丧失预期工作能力从而导致的工资损失。 如若由于此次事故造成了较为严重的身体伤残后果,则还需依法赔偿残疾人专用辅助器具配置费用,以及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标准的人身损害抚慰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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