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一、工资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第五条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二、工资个人所得税率怎么算 关于工薪个人所得税的相关税金比率规定如下:如果您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超出人民币36000元,那么适用的税率仅为3%;而当该数额超出36000元但未到达144000元这段区间时,则适用的税率将上升到10%; 假如您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处于144000元至300000元之间,此时适用的税率就会进一步升至20%;若该数额超出了300000元并继续增长,直至达到420000元这个界限,届时适用的税率亦会提高至25%;倘若您全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超出420000元,甚至突破了660000元这一关口,那么适用的税率将会跃升至30%;至于其余超出以上范围的个别情况,我们正在积极研究和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免征额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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