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坐牢有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故意伤害罪坐牢有减刑吗 在法定程度内,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在服刑过程中,有望基于其他惩罚措施的适当减轻。 若被告人自入狱起便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主动地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培训,努力改造自身恶习,确实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 抑或是在改造过程中有显著成就,表现出明显的立功行为,可以获得减刑的优待机会。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涉及有组织的暴力犯罪,且被判决为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不能得到减刑的宽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二、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格式是什么 关于人身损害罪名刑事犯罪附加民事程序的起诉书的规范形式,建议按照如下所示的步骤和结构进行撰写: 首先,需要在起诉书中详细列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人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及相应的联系方式等。 其次,若在本次起诉中有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参与,也应在起诉书中明确代理人的姓名及其联系方式。 接下来,在起诉书中需详细列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被告方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居民身份证号码等。 然后,在起诉书中应明确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以便法院能够准确地了解原告方的诉求。 接着,在起诉书中应详细阐述事实与理由部分,其中应包含对故意伤害罪行的详细描述,以及原告方要求赔偿的具体原因和依据。 最后,在起诉书中应明确列举出相关证据的类型和来源,以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故意伤害罪公安局多久立案 针对故意伤害罪的立案事宜而言,其具体需花费的时间段往往取决于各种因素,如事例的复杂程度和相关细节等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公安机关接收到有关报案之后,应立即对其内容展开审慎的调查核实,若确认存在犯罪行为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该事例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畴之内,那么公安机关就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立案程序。然而,对于那些较为重大、复杂的事例线索,经过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则可以延长至三十天;而对于那些特别重大、复杂的事例线索,若已经得到了地市级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审批许可,那么立案审查的假期便可进一步延伸到了六十日。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仅为一般的法律规定,实际上的立案时间可能还会受到诸如事例证据是否充足、伤情鉴定结果解析等等多种因素的综合影响。 在法定程度内,涉嫌故意伤害罪的被告在服刑过程中,有望基于其他惩罚措施的适当减轻。若被告人自入狱起便能严格遵守监规纪律,积极主动地接受科学文化知识培训,努力改造自身恶习,确实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抑或是在改造过程中有显著成就,表现出明显的立功行为,可以获得减刑的优待机会。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那些涉及有组织的暴力犯罪,且被判决为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并不能得到减刑的宽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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