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要付到几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要付到几岁 在婚姻破裂后,未能实质抚养子女的涉讼当事人需要向子女提供扶养费用直至其到达法定成年年龄即18岁为止。 然而在此之后,若子女仍然在中学及同等或以下学业层次继续求学,或者由于非个人主观因素如失去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时,父母仍需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婚姻破裂后,未能实质抚养子女的涉讼当事人需要向子女提供扶养费用直至其到达法定成年年龄即18岁为止。然而在此之后,若子女仍然在中学及同等或以下学业层次继续求学,或者由于非个人主观因素如失去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时,父母仍需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二、夫妻离婚,债务是否需共同承担有没有法律规定? 在夫妻离婚期间,双方需要共同承担的是共同债务,而不是独自承受个人的负债。 就个人债务而言,应当用个人的财产进行偿还。 在离婚协议书上,夫妻双方需对于共同生活中所产生的所有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 若夫妻间共享的财产无法覆盖所有债务,或者二者已决定采用分离财产制,那么无婚姻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双方需通过协商来确定如何清偿债务。 若无法达成有效的协议,则需提交给法院做出裁决。 离婚手续完成之后,夫妇中的每一方都必须为自己原本所负担的共同债务负责,当债权人采取法律手段执行时,之前的夫妇双方均不得以他们在离婚时达成的债务分担协议或先前的法院判决为借口,拒绝承担任何与这些债务相关联的责任和义务。 当某一方已完全清偿了该等全额债务,他/她将有权追偿另一方所欠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夫妻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付 在夫妻离婚后,有关子女抚育费的偿付究竟应该遵从何种准则呢?首先,如若当事人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那么该类情况下的抚育费通常会按照其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这一范围来进行计算。若是曾经负担过两位(及以上)子女的抚养费用,那么这个比例还可以适度上调,然而,无论如何,均不能超出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对于那些没有固定收入的人来说,他们所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则可以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来予以确定。同时,抚养费也应当定期支付,当然,如果具备条件的话,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而抚养费所包含的内容,则主要是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以及医疗费等必要开支。至于支付方式与具体金额,则可以由双方通过协商妥善解决,假如无法达成共识,最终则应由法院予以裁决。再者,倘若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数额已经无法满足当地现实生活水平的需求,亦或是由于子女患有疾病、就读学校等等原因,使得实际需用已经突破了最初设定的那个抚养数额,那么这些子女便有权向父母提出增加抚养费的请求。 在婚姻破裂后,未能实质抚养子女的涉讼当事人需要向子女提供扶养费用直至其到达法定成年年龄即18岁为止。然而在此之后,若子女仍然在中学及同等或以下学业层次继续求学,或者由于非个人主观因素如失去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时,父母仍需承担起必要的抚养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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