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追诉时效后,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诉讼 |
解答 |
一、超过追诉时效后,公安机关如何处理 依据刑法典中的规定,若刑事责任诉讼失效,那么公安机构将不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职责; 若已被追究的,应确保公安机关撤销相关案件。 所谓的刑事责任诉讼实效,便是指由刑事立法所明确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性时限。 这一时限的具体期限是通过综合考虑犯罪行为依法可判处的最髙刑罚而得出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超过追诉时效终止审理的刑事判决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吗 当法定的追诉时效已经过去时,这并不意味着犯罪者将被赦免,而是其应承担的刑事诉讼程序已然结束。依现行法律法规所述,追诉时效即是对犯罪嫌疑犯进行刑事起诉并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间之内,司法机关有权利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犯罪分子施以刑事制裁; 然而若是超过这个法定追诉时效,那么司法机关便无法再行使其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依据刑法典中的规定,若刑事责任诉讼失效,那么公安机构将不再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追究职责; 若已被追究的,应确保公安机关撤销相关案件。 所谓的刑事责任诉讼实效,便是指由刑事立法所明确规定的,对于犯罪分子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有效性时限。 这一时限的具体期限是通过综合考虑犯罪行为依法可判处的最髙刑罚而得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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