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办取保候审有时限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法院办取保候审有时限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明确规定,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抑或是公安机关,在接收到变更强制措施的正式申请之后,都必须在三个自然日内谨慎地作出决定。 因此,对于涉及到取保候审这种具体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人民法院也应当在收悉该申请之日起的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决策。 若人民法院无法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请求,则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向其充分说明拒绝更改的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二、法院办取保候审多久办完 关于取保候审执行的时间段,并未有固定的法律条文加以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是由负责处理案件的司法机关依据具体的个案情况进行决定和执行的。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相关机构收到取保候审的申请或决定之后,应尽快启动相应的程序予以办理。而整个流程所需耗费的时间跨度则可能从数天至数周不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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