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在刑法中如何确定量刑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在刑法中如何确定量刑标准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构成收买信用卡信息罪的既遂者,会根据其行为性质和程度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若是妨碍了信用卡的管理工作,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甚至是拘役等严厉司法规裁,同时还需要缴纳罚款,金额从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 若情节严重,例如涉及到大量的信用卡信息交易或具有更为恶劣的犯罪意图等,那么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打击,另外罚款的额度也会上升至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二、收买信用卡信息罪既遂怎么判? 针对收买信用卡信息罪的犯罪形态,其判刑标准如下所示: 有权获取或销售他人信用卡信息者,若被定罪,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惩罚; 同时还需要承担对价罚金,量刑区间为一万元至十万元不等,罚金总额由法院具体裁决。 如涉及到大量高价值卡密交易的情况,则需面临更为严苛的法律制裁,最高可达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需缴纳二万元至二十万元罚金。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在针对刑法体系中的“收买信用卡信息罪”进行量刑时,主要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和影响程度来进行判断:对于情节较轻的案件,其行为对社会管理秩序产生了轻度妨害,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缴纳一万元到十万元不等的罚金;而对于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例如涉及大量交易活动且具有恶劣意图的罪犯,其刑期将上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以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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