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有哪些要求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一、工伤保险赔偿项目有哪些要求 在众多工伤保险赔偿项目中,通常包含以下各项: 1.工伤医疗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 3.因跨地区就医而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 4.康复治疗所必需的费用; 5.辅助器具费用; 6.员工在受工伤暂停工作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 7.工伤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时的护理费用; 8.伤残后的一次性补偿金; 9.对伤残工作资格的保障,即伤残津贴; 10.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以及11.一次性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针对工伤的严重程度,以及伤者个人的工资水平等因素来看,每个具体情况下的赔偿标准会有所差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明确规定,在员工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付之后,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实施工伤导致其身体遭受的伤害的相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仅仅针对七级伤残这一程度,举例来讲,若某位员工由于遭受工伤而使自身造成了七级伤残的事实,那么当此劳动合同终止之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津贴,而雇佣方则要付出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款,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加班费亦可以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保险赔偿不满意怎么解决 若对于保险赔偿存在异议,或许您可尝试通过以下途径寻求解决之道:第一种,您可以选择与保险公司进行深入的商讨,明确清晰地表述出您所认为的赔偿金额与其实际情况不符之处,同时根据保险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提出您的具体诉求。第二种,您也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他们可能会对此展开调查并协助进行调解处理。第三种,您还可以选择申请仲裁,由仲裁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正的裁决。最后,倘若以上所有途径都未能满足您的期望,那么您仍然拥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在实施这些行动之前,您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例如收集整理保险合同、事故证明、损失评估报告等相关证据,以便于更好地支撑您的主张。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始终坚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的原则,全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保险赔偿涵盖医疗、伙食补助、跨区就医交通住宿、康复治疗、辅助器具、停工留薪工资、护理费、伤残补偿金、伤残津贴及一次性医疗、就业补助金等。具体标准依工伤程度与工资水平等因素而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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