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是什么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一、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是什么呢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夫妻不能离婚的情形有什么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离婚无疑是可行的,只不过其所需要耗费的时间呈阶梯式增长。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存在如下几种情形之一,且经过调解仍然无果后,就应该被判定为离婚成立: (1)已经具备婚姻关系或者跟有配偶之人在一起生活的人,却又跟其他人以同样的方式生活; (2)对自己的家人进行身体伤害或者对他们实施心理压力; (3)无法戒掉不良嗜好,比如长时间嗜赌或者过度使用毒品; (4)由于情感不和而分开生活长达两年以上; (5)除此以外,还有可能给夫妻感情造成破裂的其他原因。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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