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前需要退赃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前需要退赃吗 关于在申请取保候审之前是否必须先行退缴赃款问题,需视实际案件情况而定。通常情况下,倘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通过退赃行为展示出其对自身犯罪行为的认识与悔悟,那么对于取保候审申请或许会带来有利的影响。退缴赃款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犯罪嫌疑人自愿承担由犯罪行为引发之损失、缓解犯罪导致之损害后果的意愿。 然而,此举并未被视为取得取保候审资格的绝对必要条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在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时,将会全面权衡犯罪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以及是否有可能干扰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等诸多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前退赃非绝对必要,视案情而定。退赃体现悔意,或助取保申请。此举显示犯罪人承担损失意愿,但非必要条件。公检法将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人身危险性及诉讼干扰等因素,决定是否取保。 二、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可以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1、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且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进一步引发社会危害者; 3、当事人身患严重疾病以致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是处于哺乳期的幼婴母亲,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其个人和家庭构成风险和威胁的情形; 4、在案件审理期限内,部分重要证据仍然缺失,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已逾期,为了维护司法程序的完整性,同时也为推动案件的处理进程,有必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期间人过世怎么办 在被采取保释措施等待审判期间,如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不幸离世,事例将往往被视作终止。这是由于刑事责任的追究对象是在世的个体,当其生命终结之际,便无法再对其实施刑法制裁了。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幸身故,将不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已经展开调查审判的相关事宜也应予撤销、撤诉、暂停审理、判决无罪等处理方式。然而,值得引人深思的是,倘若事例中还包含了民事赔偿部分,那么死者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其遗产的范畴之内,仍然有可能需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取保候审前退赃非绝对必要,视案情而定。退赃体现悔意,或助取保申请。此举显示犯罪人承担损失意愿,但非必要条件。公检法将综合考虑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人身危险性及诉讼干扰等因素,决定是否取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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