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住权能转让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产纠纷 |
解答 |
一、居住权能转让吗 居住权不能转让。 1、居住权是对特定的人所设立的,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2、双方通过签订居住权合同设定居住权,居住权是需要通过登记生效的,未经登记,居住权没有设立。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双方当事人有约定可以出租的除外。 3、对于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双方当事人的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 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二、居住权能转让吗 居住权不可进行转让。 在民法中,居住权并未被纳入可转让或继承的范畴内。 此外,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亦不得出租,除非事先得到双方当事人的明确书面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居住权变为无偿的设定并非法定义务,但在满足特定条件下,也是可以由当事人自由约定的。 在决定设立居住权时,必须向登记机构申报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而且只有在完成了登记之后,居住权才能正式生效。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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