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根据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指的是一些企业或者工厂的领导者,在明知确实存在危险或者已经违章的情况下,不顾工人的人身安全和国家、企业的财产安全,强行命令或者胁迫工人下属进行作业,最后造成了重大伤亡事故或者严重财产损失的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九条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什么是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及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在违背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的前提下,强制或诱导他人从事危险作业,或者明明知道危险的存在却未加阻止,继续冒险进行相关工作,进而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危及公共安全的行为。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主要由以下四个要素构成: 首先,犯罪的客体即本罪的侵害对象是公共安全; 其次,其客观方面表现为强迫或诱导他人进行违规冒险作业或者在明知存在重大隐患而不予排除的情况下,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实施作业,从而引发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带来其他恶劣影响的行为; 第三,本罪的主体是普通民众,也就是说谁都有可能成为这种犯罪的实施者,但他们需要具备一定的资格和权力,如作业活动的直接领导、指挥、调度等人往往是这类罪犯的主要群体; 最后,犯罪的主观方面必须以过失为限,这就意味着这类犯罪的行为人必须是无意识地造成了严重的结果。 这里的“过失”就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产生的最终后果感到遗憾或自责,但他们对自己的行为既违章又冒险却是明知道的。 《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 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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