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女方不给予抚养权能否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时,女方不给予抚养权能否起诉 倘若婚姻关系破裂之后,女方无法直接承担起孩子的抚育责任,那么她就必须支付相应的子女抚养费用。 倘若这一部分费用未能得到妥善解决,在双方无法达成有效协议的情况下,男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以寻求保护自己与子女的合法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离婚事件是经过正规法律途径处理的,即男女双方已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这时男方有权依据婚姻存续期间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对未付抚养费用的一方提起诉讼,要求对方依照协议内容进行合理赔偿。 而对于采用法庭诉讼手段结束婚姻关系的家庭而言,若对方未能按期支付子女抚养费用,男方可以将此事上报给初审法院进行处理。 在此过程中,初审法院会采取教育和警告等措施来督促不遵从判决的一方及时履行护养子女的职责。 但若男方仍不遵从建议并拒绝接受教育,甚至坚持抗拒判决,根据相关法规,男方可以向初审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法院对此事进行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两种: 第一种即申请法院提取、扣留他们的储蓄存款或工作报酬等个人收入; 第二种则是申请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甚至出售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此种强制执行并非完全剥夺被告方的财产权,而是在他们不遵守判决的情况下,基于法院指令,对被告人的财产进行妥善保管,防止被告在此期间转移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二、离婚时,女方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在婚姻纠纷的相关诉讼中,关于争夺孩子抚养权事宜的征战,我们应始终把握住有助于孩子健康茁壮成长这一核心原则进行举证和解释说明。 特别是当孩子未满两岁时,除非女方存在着那些难以治愈的疾病,或是其他极其严重性并达到不能与孩子共同生活之程度的恶劣疾病,否则在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倾向于将孩子的抚养权判予女方。 再者,对于两岁及以上的孩子而言,女方可通过整理以下几点去收集和保留相关的证据材料: 首先,若孩子一直跟随女方生活,或是长期住在女方家庭,而这个生活环境的突然转变对孩子的健康成长产生了显而易见的负面影响,那么这样的情况也将会成为女方争夺孩子抚养权的一大优势。 其次,如果男方有任何不良嗜好,例如沉迷赌博、过度饮酒等等,鉴于这些行为所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往往会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将孩子判给了女方。 再次,倘若孩子已经独立在外祖父外祖母身边生活了很长时间,同时,外祖父外祖母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为孩子提供充足的爱和陪伴,并且他们也有力量帮助孩子照顾外孙(女),那么这种情况将会使女方更容易地赢得孩子的抚养权。 最后,如果年满八岁的孩子表达出他希望能够继续和母亲一同生活的愿望,那么这一点无疑也是非常有利于女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重要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