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离婚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 关于夫妻之间签署的离婚财产协议的法律有效性方面,我们需要依循一系列用以判断其是否生效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条款是否是由双方平等自由地协商达成的、协议内容是否违背了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当地具有约束力的司法解释等等。 若有人因为在财产分割上对离婚协议书产生了后悔心理,他们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这个问题。 倘若在协议离婚之后又对财产分割问题产生争议,当事人有权在协议离婚之后的一年内提出上诉,恳请法庭改变或是废止原先的财产分割协议。 不过这里要特别留意的是,只有在之前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中存在着欺骗、威胁或是其他不当行为的情况下,才有权通过合法途径要求更改或取消除此之外的各项事宜外,否则将无法获得法院的支持和认可。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财产协议如何有效 为了确保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我们建议您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请务必认真填写并注明每位签署人的个人信息以便明确每位签署者的身份。 其次,详细列出所有共同财产范围并明确分割方式。 最后,在协议上签下各自的姓名以及签署日期,如此,这份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便正式构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其具体流程如下: 1.该份协议的内容必须不违反任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2.请用书面形式来呈现该份协议; 3.务必确保这份协议清晰地表达出双方真实的意愿; 4.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该财产分割约定如与离婚协议紧密关联,则只有当双方成功领到离婚证明后,此等约定方能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