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公证应该如何办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婚后房产公证应该如何办理 房地产公正一词泛指在房地产交易环节中,经由公证部门依据申办人所递交之正式申请,按照法律规定制度,为申办人提供关于与房地产有关的诸多事宜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的认证服务。 具体而言,关于婚后房地产公正程序的详尽操作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请您携带应具有个人姓名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请附上房地产所有权的证明文档; 第三,已提前准备好的双方协商稿涉及到财产协议的部分,也请您一并带来。 紧接着,双方务必一同前往公证处,向公证员提交公证申请,在填写公证申请表格时请遵从指导。 当公证员接到您的申请后,将对财产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同时还会审查资产的权属证明,以及向当事人了解协议细节是否存在任何隐瞒或欺诈之嫌。 在此之后,当事人需要配合公证员完成并签署公证谈话笔录。 在笔录上签字确认表示您已经了记述的内容。 最后,待双方当事人在公证员面前完成协商稿的签署后,便可以在规定期内凭收费发票领取公证书。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二、婚后房产公证,夫妻一方是否能分割财产 关于婚后房屋的公正事宜,夫或妻在分割财产时需遵循以下原则: 首先,夫妇二人如就房屋使用方式签署了公证书,明确表明此房屋为两人所有,那么依照先前约定的条款,此房产即被视为夫妇的共同财产。 其次,若夫妇二人曾通过公证书确认,该房屋仅归属其中一方或其配偶所有,那么依照这些书面约定,上述房产便成为这一方个人财产,而另一方则不再有权对此提出分割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房地产公正活动乃是由公证机构负责,其主要职责在于对房地产交易的真实性以及合法性进行严格的核实与认证。具体操作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需要当事人手持身份证件及房产所有权相关证件;其次,递交已经预先达成共识的财产协议;随后,双方共同赴公证机关提出申请,仔细填写并逐项审核公证表格中的各项信息;接着,由公证员根据协议内容、产权状况以及可能出现的各种法律问题进行详尽审查;最后是,依照法定程序完成公证会谈记录,并且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签字认可。确认所有细节无误之后,双方应签署协商好的文件,完成支付费用,然后于规定期限之内来领取公证文书。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