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如何判定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当事人对于子女的抚养权分配问题未能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依据法律法规中的具体规定,从维护子女身心健康并且保障他们合法权益这一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来决定子女应该随哪方生活。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参照以下原则予以判断。 首先是关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一般情况下,这类孩子将随母亲共同生活。 但是如母亲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不适宜与其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情况,或者母亲虽然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责任,而父亲要求子女跟随自己生活的情况,以及因为其他特殊原因,确实难以让子女继续跟随母亲生活的情况,这时这些子女便可能被安排跟随着父亲。 对于父母双方协商约定后,决定让两周岁以下子女跟随父亲生活,同时这种行为不会对子女们的健康成长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的话,那么这种决定也是被允许的。 此外,对于那些大于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如果父母双方都希望子女跟随着自己一起生活,那么一方只要满足了以下任何一个条件就有权利优先取得子女的抚养权: 已经完成了绝育手术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失去了生育能力; 子女长期跟随着他/她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将给子女的健康成长带来显著不良影响; 享有其他子女的抚养权,而对方则没有子女; 子女跟随自己生活对其成长更为有利,而且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使得子女与他/她共同生活并不适宜。 当然,为了保护好子女的权益,父母双方如能达成协议,采取轮流抚养方式抚养子女,只要这种方式不会损害子女的利益,那么这样的做法也应该得到法院的认可和许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后,子女探视权的权利 离婚之后,孩子们的看望参与权这一权益意味着在离婚之后,没有直接承担养育责任的那位父或母,有权利与他们的年幼孩子进行探访、保持联络、定期见面、有深度的交流和互动甚至短期内共同享受生活时光等行为。 从法律理论出发去解读,看望权其实是基于父母亲权派生出来的一项重要权利,只要父母之间的身份关系依然存在,那么,非直接负责照顾孩子的一方必定拥有这项看望权益。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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