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服刑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服刑多久可以保外就医 服刑期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条件随时都可以办理保外就医。 如果人民法院判决时发现罪犯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内执行刑罚,直接决定保外就医。 罪犯在劳动改造场所服刑期间,患有严重疾病、短期内有生命危险,或者患严重慢性疾病、在劳动改造场所长期治疗无效,经劳动改造机关批准,可以保外就医。 保外就医的罪犯应由罪犯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监督考察,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 如果罪犯病已痊愈刑期未满,应收监继续执行剩余刑期; 如果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以下情况准予保外就医的情况: 1、有严重疾病需要狱外治疗的; 2、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3、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罪犯保外就医的病残情况,应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保外就医工作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以下情况不准保外就医的情况: 1、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刑、无期徒刑的罪犯未减为有期徒刑的; 2、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3、服刑期间自伤自残的。 二、服刑多久可以减刑,法律依据是什么 升华解答: 对正在服刑期的囚犯而言,减刑开始的时间性质取决于各项相关详细情况。 如针对未满五年的有期徒刑,需逐行按照相应时间段进行执行之后,方能享有减刑资格; 对于五年左右至十年之间的有期徒刑,亦是需要执行满一年六个月才能具备减刑资格; 至于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则需要执行满两年后才能获得减刑权利。 各罪名中,应对应判断和理解人民法院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中的相关法条: 根据该文件第六条第一款的严格规定: 被判罚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旦判处了相应刑期,其开始享受减刑的时间点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第六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 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 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九个月有期徒刑; 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