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自己没有凭据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借钱不还自己没有凭据怎么办 在借贷行为中,若双方仅有口头协议而未立具书面凭证,然而为了确认借款事项的真实性依然需要进行举证,那么便可以尝试借助于各类可靠的证据材料以确保证实性。 比如,通过第三方证人的证词或者自述,以及各类电子档案资料(如银行转账记录、手机短信信息、双方的实时在线聊天对话等等)都可以证明该项借款事实的存在性。 若以上所提到的各项证据能互相印证,从而构成了一个紧密且完善的证据链条,那么即便在这种情况下缺少书面凭据,我们亦有理由去认定这项借款事实的确发生过。 所以说,尽管在借贷关系中没有正规的书面凭证,只要您能提拱充足的证据有力地证明借款这一既定事实,那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您仍有权起诉对方并请求其归还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借钱不还自己手机号怎么办 假设当借款人无法按时归还欠款,同时又未给出明确的联络途径时,出借人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申诉。至此,债权人便角色转变为原告,而借款人就转变为了被告人,原告方需承担起提供贷款协议、银行交易流水等各类证据来证实借贷行为及其具体金额的责任。倘若借款人有蓄意逃脱债务之嫌,原告方还可依法申请由审判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以确保最终判决得以顺利执行。在正式提交的诉状中,原告方应详细列举所有诉讼请求,其中包括要求借款人偿还本金及利息(如有事先约定),以及承担诉讼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涉及到贷款或者是借款事宜的情况下,尽管可能存在书面凭证的缺失,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借助于第三方证人的陈述、银行的转账记录以及通信信息等等这些途径,从而构建出一个完整且有力的证据链条,以证明借款行为确实发生过。如果这些证据能够互相印证和支持,那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便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借款人履行偿还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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