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别人欠钱不还律师会打电话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起诉别人欠钱不还律师会打电话吗 在处理债务人拖欠债务案件过程中,律师作为委托人的代表,依据具体案件状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权实施必要且适当的法律措施。 律师可依法收集并向法院提交各类证据材料以支撑其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人的声明、书面证物、证人证词等等。 实践当中,律师也许会通过电话或其他方式与委托人详细沟通案件进展,采集委托人所述内容成为证据,亦或是主动与对方当事人进行交涉,寻求庭外和解的可能性。 除此之外,律师还有可能通过电话与证人取得联系,获取证人证词,或者与对方律师进行交流磋商。 因此,在处理债务人拖欠债务案件时,律师确实有可能通过电话进行案件分析、证据搜集、和解谈判等多项工作。 所有这些行为均是基于法律赋予的代理权和责任,旨在全力保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起诉别人欠钱不还多久受理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接收到有关起诉申请之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以决定是否正式立案处理。对于具备起诉资格的案件,法院应于同一期限内在七个工作日内正式立案并及时通知案件当事人相关信息。如若经审查不合格未能满足起诉条件,则法院也将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出具裁决书,明确表示对该起诉案件不予受理。因此,对于主张他人拖欠债务的诉讼案件,法院应在收到相关起诉材料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并据此决定是否予以正式受理。若经审查符合起诉要求,法院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正式立案;反之,若不符合起诉条件,法院亦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出具裁决书,明确表示对该起诉案件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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