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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权有效吗
分类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解答

一、借款合同无效抵押权有效吗

在众多法律关系中,担保合同的特性使其成为了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属性附属协议。

以至于,当主债权债务合同失效或不生效时,根据法律规定中的例外情况,担保合同仍可能继续存在并具有效力。

然而,若无特殊法律条款的明确授权,担保合同将无法独立于主债权债务合同之外而单独生效。

因此,在借款合同被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作为其从属协议的抵押权合同亦应视为无效。

除非有其他相关法律条款的特别规定,否则抵押权并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性而自动转变为有效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借款合同无效还款行为是否有效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及第一百五十七条之明确规定,若某项借款合同被判定为无效,那么此项合约从始至终都不具备任何法律拘束力。参照第一百五十七条相关内容,如某人参与了已被视为无效的合同并从中获取了某些财产,则应对这些财产进行归还。若借款人早已偿还欠款,那么这样的还款行为实际上等同于因参与无效合同而获得的部分财产,也应向出借方予以归还。若是付款行为已经完成,并且无法再行返还原状,那么应当将这笔款项以实物或货币形式进行折扣赔偿。倘若双方当事人皆存在过失,应各自对其行为负责,支付相应对价。因此,尽管在法理层面还款行为确实具有有效性,然而其实际效力却取决于合同是否被判定为无效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失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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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5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