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起诉可以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不起诉可以吗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之后未被公诉的可能性确实存在。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项强制性刑事程序,并不能直接视为公诉的必要条件或确定性结论。具体而言,当犯罪事实显著较轻、危害程度微不足道,以至于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或是犯罪行为已经超出了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以及经历过特赦的罪犯因而获得免责;又或者是刑法所裁定依自诉方式处理的犯罪行为,未能得到上诉或撤销原告诉请等情况下,检察部门很可能会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另外,若犯罪证据不充足且不满足公诉标准的话,检察机关同样需要作出不起诉的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后存在未公诉可能。取保候审非公诉必要,当犯罪轻微、超时效、经特赦、自诉未成立或证据不足时,检察机关可能不起诉。证据不足且不达公诉标准也是不起诉的理由。 二、取保候审期满解除了会怎么办 若在取保候审期限期满之际,司法机构认为有必要进一步采取强制手段,则可能进行相应调整。 原以法律明确规定,由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自然月。 在此期间内,相关部门应持续关注并积极推进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与审判过程,不得出现任何中断情况。 如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并不具备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或者已达到取保候审期限上限,均应立即终止取保候审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有新的案子怎么办理结案证明 若被执行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涉及到新的犯罪行为,情况无疑变得相当复杂。 首先,针对新案情,相关部门将单独立案进行深入调查。 而对于原案的处理结果,则需要根据原案的实际进展情况来判断。 如果原案已经经过了全面的侦查工作,并且证据确凿且充分,那么就可以将其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只有当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决定或法院作出判决之后,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结案,此时便可以依据相应的法律文书作为结案证明。 然而,如果新案情与原案存在着某种关联性,那么这两起事例很可能会被合并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耐心等待整个事例的侦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全部完成,然后依据最终的法律文书来获取结案证明。 总而言之,关于具体的办理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都需要根据事例的性质以及司法机关的具体要求来加以确定。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后存在未公诉可能。取保候审非公诉必要,当犯罪轻微、超时效、经特赦、自诉未成立或证据不足时,检察机关可能不起诉。证据不足且不达公诉标准也是不起诉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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