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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法人怎么办理
分类 公司经营-破产清算
解答

一、有限公司破产无力偿还债务法人怎么办理

若私人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而无法承担其所负债务之偿付能力时,法人须遵循如下步骤操作:首要之事在于法定代表人应抓紧时间向法院递交破产申请并进行法定意义上的破产清盘。

在此阶段,法院将委派破产事务管理员接手管理该公司的财产及所有业务事宜,为妥善进行破产清算而尽心竭力。

在这整个进程之中,法人理应全力配合破产事务管理员工作,巨细无遗地向其提供公司的财务报表,资产情况,以及与之相关的债权债务关系等重要信息。

次要方面,法定代表人有义务立即暂停公司的营业行为,以防新债务及纠纷的滋生。

此外,在开展破产清盘之际,法人还需协同破产事务管理员处理好员工的安置问题,具体而言,涉及到工资的结清,社会保险费的纳缴等诸多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二、有限公司破产欠员工债务怎么办

当企业面临破产境地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全面清算,首先会优先偿还员工的薪资报酬。

而在处理破产清算所得时,公司职员的薪酬待遇被置于更为优先的位置。

正是如此,破产财产在清除各项破产所需支出和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将会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偿付:

(一)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补贴、残疾补助费、抚恤费用等;

(二)破产企业应向员工缴纳的、除上一条列出款项外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三)最后才是破产企业拖欠的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的价值无法满足上述各款项的同时清偿,则将根据比例进行公平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有限公司破产了欠款还不起怎么办

当企业宣告破产之际,须依照法定程序启动清算事务并履行清偿责任。首先,应当依法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随后法院将有权遴选出合适的破产管理人为企业的破产财产进行全权监管。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得到足额偿付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会被依次用来偿还各项债务,具体顺序如下:1. 支付给员工的薪资、医药费、工伤补助等福利待遇;2. 缴纳所拖欠的各类税费款项;3. 最后才轮到各种普通破产债权。若仍有债务未能得到完全偿还,那么未得到清偿的那部分金额,债权人可在未来得知该公司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之时,再提出申请以期获得进一步的补偿。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时,法人应迅速向法院申请破产并进行清算,法院将指定破产管理员接管公司事务。法人需配合提供财务信息,暂停营业,防止新债务。同时,妥善处理员工工资、社保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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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6: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