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多少年内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多少年内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满足减刑条件,即可执行两年及以上刑期,在此基础上可以适当减轻其刑罚。 具体的减刑幅度如下:如果有明显的悔过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可将他的处罚减轻至二十二年有期徒刑; 若既有明显的悔过表现又有立功表现,则可以将他的处罚减轻至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可以将他的处罚减轻至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当他同时具有显著悔过表现和重大立功表现时,则可以将其处罚减轻至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需要注意的是,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多次减刑之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十三年,且起算日期应从无期徒刑判决正式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相关法规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满足减刑条件,执行两年以上刑期可减刑。有悔过或立功表现可减至22年有期徒刑,既有悔过又立功可减至21至22年,有重大立功可减至20至21年,有显著悔过和重大立功可减至19至20年。罪犯经多次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得低于13年,起算日从判决生效日起算。 二、无期徒刑不得减刑要坐几年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条例所定,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者,得于下次减刑之后实事实上效行之刑期不得低于十三年整。 然而对那些在缓期执行期内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罪犯而言,其在缓期执行期结束之后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们,实际执行年限亦不得短于二十五年; 而若是在被依法减为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后的缓期执行期结束时,实际执行年限仍不得低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无期徒刑不得减刑是什么意思 “无期徒刑不可减刑”的含义在于,那些被判定为无期徒刑的囚犯们,在服刑过程中,将无法借助减刑途径以缩短其剩余刑期。根据中国的现行刑法制度,无期徒刑被视作一项极为严厉的处罚措施,受害人在遭受这一惩处之后,需在监狱内度过相当漫长的时日。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审判机关甚至可能裁定对罪犯采取“无期徒刑禁止减刑”的策略,这也表示他们将彻底失去通过良好表现以及立功等途径争取到减刑待遇的可能性,并将终生在狱中度过余生。此种刑罚形式,通常针对的是那些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如极端严重的暴力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等等。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长期的监禁,对罪犯进行严厉的惩罚,同时也发挥出强大的震慑力,以此来预防其他潜在的犯罪者。 相关法规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服刑满足减刑条件,执行两年以上刑期可减刑。有悔过或立功表现可减至22年有期徒刑,既有悔过又立功可减至21至22年,有重大立功可减至20至21年,有显著悔过和重大立功可减至19至20年。罪犯经多次减刑实际执行刑期不得低于13年,起算日从判决生效日起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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