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钱谁给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钱谁给交 在执行取保候审程序过程中,通常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他们的亲属、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承担保证金的缴纳责任。 此款项亦称为“取保候审保证金”,它表示在公安机关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慎评估并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时,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此来确保其不会逃避、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在执行取保候审程序过程中,通常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他们的亲属、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承担保证金的缴纳责任。 此款项亦称为“取保候审保证金”,它表示在公安机关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慎评估并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时,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此来确保其不会逃避、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二、取保候审后可以离开当地吗 在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之后,若想要暂时离开其原本所居住的市或县,则需要经过执行机构的批准方可进行。 这是由于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对此作出了严格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未经审批同意,不能擅自离开所在地; 其次,若其居处、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有所变更,应在二十四个小时内告知执行机构; 第三,在收到传唤时,应按时到达指定地点; 最后,不得采取任何举措干扰证人作证等活动的正常进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干扰证人作证。 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多久通知原告人 在当事人获得取保候审资格之后,若检察院最终决定不予起诉,通常会在规定的法律时限之内向相关人士传达不起诉的决定。这其中包括在检察机关做出不起诉裁决后的一周内通知诉讼申请人。不起诉的情形主要包含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以及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判定起诉三类。在正式复查完事例之后,检察院将会根据案情的具体细节与所掌握的确凿证据,依法做出最为合适的不起诉决定。然而,通知书的具体交付周期可能会受制于事例的复杂难易度、投递方式等一系列变量的影响。如您在合理期限内未能接获通知,可以选择通过合法途径向检察院进行相关咨询以便了解真实情况。 在执行取保候审程序过程中,通常情况下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他们的亲属、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承担保证金的缴纳责任。 此款项亦称为“取保候审保证金”,它表示在公安机关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慎评估并决定实施取保候审时,会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者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以此来确保其不会逃避、妨碍刑事诉讼活动的正常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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