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止探望权的管辖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一、中止探望权的管辖是怎样的 根据法律规定,中止探望权的管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情形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第一款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中止探望权的条件有哪些 中止监护人探望权的法定情形包括: 1.监护人即探望权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之人; 2.监护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疾病,其患病状况可能危及其所抚养子女之身心健康者; 3.监护人在执行探望权时实施了侵犯被监护人身心权益的侵权行为或者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行为,从而损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4.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亲情关系已经严重恶化,被监护人坚决表示拒绝接受监护人的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犯罪中止条件有: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对于中止探望权的裁判权限,应由以下法院行使:首先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若被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其经常居住地并不一致时,则由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此案。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也可由原告的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同样,如果原告的户籍所在地与其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话,那么就应当由原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来行使审判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