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六年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一、结婚六年后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历经婚后六载岁月的洗礼之后,当事人若决定离婚,则关于财产分割事宜必须依据双方达成协议的方式予以处置; 倘若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即须请法院对这项财产的具体状况与情况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按照抚养子女、关照女方以及保护无过错方利益的基本原则作出裁决。 在此种情况下,夫妻中的任何一方所拥有的个人财产无需进行分割,只需将其全权授予其中一方作为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结婚六年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经历了长达六年的婚姻生活之后购置的房屋无疑应被视作夫妻间的共有财产,只要这处房产在法律上被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即可。 然而,若该房产系由某一方的父母在婚后出资购买,并且他们明确地表示此房产仅能登记在其子女的名下,那么这处房产便应当被视为夫妻中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因此它并不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资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维持六年或更久婚姻关系的夫妇决定离婚时,财产分配应以双方达成共识为基础;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由法院根据抚养未成年子女、照顾女性以及维护无过失方权益等原则进行公平合理的判决。在此过程中,个人财产将被排除在分割范围之外,并给予某一方所有权,使其成为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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