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不承担责任怎么办 在司法实践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方式的当事人未必无需对其行为负责。 众所周知,取保候审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程序及保障人权的手段,它并不能替代或改变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 若在取保候审期间,通过进一步调查、审查指控与审判等环节,最终判定当事人不构成犯罪或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则将做出相应的无罪判决或免于刑事处罚的裁决。 然而,倘若有确凿证据证实当事人实施了犯罪行为,那么他仍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不意味当事人免责。 它系刑事诉讼人权保障措施,不改变案件终局。 若调查、审判认定无罪或不应追责,则判无罪或免刑。 但若有确凿犯罪证据,当事人仍须担责。 二、取保候审和监视居住哪个轻 在通常情况之下,相较于取保候审措施,监视居住的适用程度往往显得更为严厉。 这主要表现为,被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当事人必须在家中接受监管并时刻处于监视线索控制之中,不得擅自离寓外出。 而取保候审则相对自由灵活得多,只需承诺遵守相关规定,原则上便可在不脱离所在地域范围内自由活动。 但是取保候审的申请有权向特定群体提出,即涉嫌犯罪的嫌疑人、被告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近亲家属,以及辩护律师; 然而对于监视居住措施而言,其申请权限却需归属于公安机关、检察机构或者审判机关,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取保候审期间犯罪没收保证金会怎么样 在持有取保候审约束的时段内再次触碰法律红线,普遍可见的处置方式便是依法没收当事人交纳的保证金。取保候审作为一道重要的法律防线和安全保障机制,涉案人员在此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制度。倘若再度违法犯罪,无疑彰显出其潜在的巨大社会危害性以及再犯的高风险性。因此,没收保证金便成为了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者的一种必要惩戒手段。这不仅意味着当事人将失去先前所缴纳的保证金,而且还可能对后续事例的处理产生深远影响,例如加重刑罚的考量因素等。与此同时,犯罪嫌疑人甚至有可能面临着取保候审资格的撤销,进而被变更为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如逮捕等。总而言之,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犯罪乃是严重的违规行为,必将引发一连串的不良法律后果。 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不意味当事人免责。 它系刑事诉讼人权保障措施,不改变案件终局。 若调查、审判认定无罪或不应追责,则判无罪或免刑。 但若有确凿犯罪证据,当事人仍须担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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