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有哪些刑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刑事拘留有哪些刑罚 刑事拘留并非实际意义上的刑罚方式,而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在进行直接受理的案件侦查过程中所采取的,针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 而刑罚则是指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据刑法相关条款,对犯罪者施加的限制或剥夺其特定权益的强制性制裁手段。 在我国的刑法体系中,刑罚被划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两大类别。 其中,主刑包含了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以及死刑等五种类型; 而附加刑则涵盖了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以及对外国人适用的驱逐出境等四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刑事拘留非刑罚,乃公安、检察院侦查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刑罚由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者施加的权益限制或剥夺,分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与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二、刑事拘留怎么保释出来 1、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受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倘若犯罪嫌疑人已经被依法逮捕,其聘任的律师亦有权作为申请人代表向司法部门提出要求进行取保候审。 然而,所有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都必须以书面形式表达。 2、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申请,司法机构无法批准取保候审。 在未能批准取保候审的情况下,应当告知申请人,同时详细说明不予批准的原因。 此外,我们需要知道,取保候审的具体实施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承担。 公安机关在执行过程中,有责任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且要求对方在文件上签字或盖印章,清晰明确地让其明白在取保候审这段时间内需要遵守的各项规定。 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此期间未曾违反过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内容,那么待取保候审满期限之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该将保证金归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且向保证人发布通知,告知他们解除担保责任。 根据相关法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制定的取保候审保障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若案件经过了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又或者犯罪嫌疑人羁押期限已经超越了一审法院所判决的有期徒刑范围,同样适用取保候审条款。 犯罪嫌疑人、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都可为求取取保候审而为之努力申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三、刑事拘留怎么办担保 在我国,刑事拘留之后的特殊担保措施常被誉为“取保候审”。然而,欲取得取保候审的权利,首要步骤便是要严格审核犯罪嫌疑人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例如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形;亦或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若采用取保候审,则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况等等。在申请取保候审方面,必须由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同时还需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作为担保。关于保证人的资格要求,必须是具有稳定居所和经济来源,且有足够能力履行保证义务的人士。至于保证金的金额,则应由办案机关依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一旦取保候审的申请得到批准,被取保候审的人员便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其居住地所在的市、县等区域。 刑事拘留非刑罚,乃公安、检察院侦查时针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人的临时强制措施。 刑罚由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者施加的权益限制或剥夺,分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与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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