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可以不刑事拘留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一、什么情况可以不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严厉的刑事司法手段,有以下几种情形通常不会采取此项措施: 首先,当犯罪行为的情节极其轻微且对社会危害程度较低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将其视为犯罪;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期限,那么也无法进行刑事拘留; 再者,若犯罪分子得到了特赦令的豁免,则无需接受刑事拘留; 此外,对于那些依照刑法规定应当由被害人自行提起诉讼的犯罪案件,如果没有被害人提出控告或撤回控告,同样不能实施刑事拘留;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为聋哑人士或者盲人,并且犯罪情节相对较轻,在这种情况下,也可能会考虑不采取刑事拘留。 另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属于预备犯、中止犯、未遂犯或者从犯等非主犯地位,并在犯罪行为发生之后具有自首、立功等良好行为表现,同时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赔偿受害者经济损失,明确表达出真正的悔过之意和积极寻求改造的意愿,这些都可能成为免于采取刑事拘留的原因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刑事拘留一般不用于:情节极轻微、危害小不视为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获特赦豁免;自诉案无控告或撤回控告;聋哑盲且情节轻者。此外,预备、中止、未遂、从犯等,若有自首、立功、退赃、赔偿且悔过,亦可能免拘。 二、什么情况可以适用缓刑 根据我们所熟知的现行法律规范,缓刑制度目前仍然得以实施并运行,这是基于明确的法律解释给予支持的: 当那些被判定处在拘留期间、或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的犯罪分子符合在下述条件时,他们有权获得缓刑的判决: (一)其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 (二)有明显的悔过自新的态度,表现出愿意承担责任; (三)社会危害性较低,被证明无再犯之虞; (四)宣告缓刑能显著减少该缓刑对象对其所在社区所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在书面宣告缓刑的过程中,根据犯罪的实际情况,可能还会附带禁止该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在规定范围内从事某些具体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地区或场所,或者与某些人员进行接触。 如若该对象被判有附加刑罚,即使是在缓刑的约束下,所有附加刑罚也必须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三、什么情况可以告对方敲诈 敲诈勒索系指以非法攫取财产为目的,通过施加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交付财务之行为。在下文列举如下几种情况,可视为符合敲诈勒索的认定标准:首先,实施者需运用恐惧、胁迫等不正当方式,例如威胁对受害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或者破坏受害人的声誉名声等,进而逼迫受害者乖乖交出现金或财务;其次,受害人需掌握确凿的证据,证实实施者行事的意味明显,且唯一动因就是为了非法获取受害人的财产;再者,实施者的行为必须给受害人带来实质性的经济损失。当您遭遇此类敲诈勒索事件时,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法律援助,并且尽全力搜集相关证据,比如电话录音、短信往来、电子邮件等等,以便于更好地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请务必确保个人人身安全,避免与实施者产生直接的冲突。 刑事拘留一般不用于:情节极轻微、危害小不视为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获特赦豁免;自诉案无控告或撤回控告;聋哑盲且情节轻者。此外,预备、中止、未遂、从犯等,若有自首、立功、退赃、赔偿且悔过,亦可能免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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