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可以不公诉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可以不公诉吗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并不与必然意义上的公诉判决相挂钩。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地推进,而非对案件的最终裁决产生直接影响。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经由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后,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涉及犯罪事实模糊,或犯罪情节极为轻微且造成的负面影响微乎其微,无法认定为犯罪行为,又或是关键证据缺乏严谨性等诸多状况,那么该犯罪嫌疑人有可能不会面临公诉指控。 然而,倘若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有力,同时满足了公诉所需的所有条件,那么该犯罪嫌疑人仍然需要面对公诉的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非公诉判决先决条件,仅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期间若调查显示罪行模糊、轻微或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或可免公诉。反之,若犯罪事实确凿,证据充分,满足公诉条件,则仍面临公诉。 二、取保候审谁才能担保 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为他人提供取保候审的担保: 首先,担保人本身不应与事件存在任何关联性; 其次,保人需具备实际的偿还担保债务的经济能力和意愿; 再次,担保人必须享有政治权利,并且人身自由没有遭受任何形式的限制; 第四,担保人需要提供在案发地管辖范围内的长期稳定的居住证明以及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 若被担保人再取保期间放任自身违反法律相关规定,造成不良后果,担保人未能尽到应尽的担保职责,将面临相应的罚款处分。 如果情节严重,涉及犯罪活动,那么担保人也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第七十条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取保候审谁有权批准 实施保护措施候审的确定权力主要集中于各级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具体而言,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在事件调查阶段拥有批准执行对犯罪嫌疑人实施保护措施候审的权力。而在事件审查起诉的环节中,人民检察院则有资格批准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护措施候审。至于在事件审理阶段,人民法院同样具有批准决定对被告人实施保护措施候审的权力。在做出是否采取保护措施候审的决定时,应全面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程度,事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保护措施候审的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取保候审非公诉判决先决条件,仅为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期间若调查显示罪行模糊、轻微或证据不足,或不构成犯罪,或可免公诉。反之,若犯罪事实确凿,证据充分,满足公诉条件,则仍面临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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