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一、不借钱不还怎么办 若借款方未能按照约定偿还债务,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相应的付款义务。 为确保执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债权人需提供已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等具备法定效力的法律文书作为执行依据。 当借款方未能积极履行还款责任时,债权人可依法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例如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以及拍卖等方式,以期实现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不借钱不还有利息吗怎么办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明文法律规定,倘若借款人未能按照承诺期限归还借款,应按约定或国家相关法规章程支付逾期利息。因此,若借款人欠妥还款义务,出借方有权依法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在实践操作环节,出借方应首先查阅借款合同内关于逾期利息的具体约定。若合同中已明确规定逾期利息条款,出借方可依据合同条款向借款人索要逾期利息。若合同中并无明确约定,抑或是约定模糊不清,出借方可参照国家相关法规,例如中国人民银行针对逾期贷款利率的相关规定,来计算逾期利息。若借款人拒不支付逾期利息,出借方可采取如下措施: 1.发出催款通知,要求借款人严格按照约定或国家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2.若借款人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出借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裁决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 3.在诉讼过程中,出借方需提供借款合同、转账凭证、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以证实借款事实及逾期利息的计算依据。若借款人未能按照法院判决支付逾期利息,出借方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确保债权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借款人未能按协议规定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贷款人有权利依照法定程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执行借款人相应的资金义务。为了保证执行行为的公正、严谨和高效,贷款人必须提交已经正式生效的民事裁判、决定或调解文件等具有严格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作为执行依据。在借款人未能主动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下,贷款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对借款人的资产进行冻结、扣留及公开拍卖等措施,以期达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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