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借条不承认借款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个人债务 |
解答 |
一、没有借条不承认借款怎么办 若欠款人否认未出具书面凭证的债务,转出方有权利采用其他方式来证实借贷事实的存在。 出借方可提交转账纪录、见证人证言以及录音录像等相关证据,以此来证实借贷行为确实发生过。 倘若转出方自身无力采集此类证据,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法院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和核实所有证据,从而确认借贷事实是否真实存在。 若转出方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借贷事实,即便没有书面凭证,法院仍有可能判定欠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没有借条不还钱怎么要回来 当借款协议缺失的情境中,债权人仍有可能借助于发起民事诉讼程序来追索其合法权益。此时,债权人应尽力搜集并提交各类具有说服力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凭证、见证者陈述、录音或影像资料等,以证实债务关系的确实存在。若经法院判决认定债务人需承担偿债责任,而后者拒绝履行义务时,债权人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力求通过司法手段强制执行债务人名下的财物,以实现自身债权的最大程度挽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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