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实刑行为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敲诈勒索罪实刑行为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所涵盖的主要行为形式,主要是通过威胁、恐吓以及要挟等手段,以非合法的方式占有他人财产。此种行为,其表现形式并非仅限于口头表达,亦包含书面文字或者是无线电传送等途径。犯罪分子可能会采取各种手段,例如捏造事实、制造困境甚至是利用被害人的薄弱环节,以此来逼迫受害人不得不交付财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认定是如何的 敲诈勒索罪这一指控的核心理念在于: 实施该犯罪活动的行为者,其主观动机是以不可告人的方式试图占有他人财物,并且他们在实施过程中,常以恐吓、威胁甚至耍赖等手段来达到这个目的。 不管这些威胁最终是否真正得到实现,只要其所导致的行为人获得了他人财产,且这一财物额度过大或者发生过多次,那么都可以认为构成了敲诈勒索罪。《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二审法官应怎么判 敲诈勒索罪二审判决的结果往往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与制约。 首要任务是对一审所判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入微地审核,确保其准确性及充分性;同时,对于法律的适用也须予以全面评估,确保其正当性。 若一审已经准确并充分地确认了事实,提供了确凿无疑的证据支持,法律适用亦无任何偏差,并且被告方未能提出新的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或理由,那么二审很有可能会维持原判。 然而,倘若被告方在二审过程中提出了新的证据,这将有可能对定罪量刑产生重大影响;或者一审在事实认定上出现失误,法律适用不恰当等问题,法官将会重新对案件进行深入审查。 在此基础上,法官会根据案件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其中包括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涉案金额的大小、被告方的认罪态度以及退赃情况等等,从而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然而,具体的判决结果因案而异,无法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案情进行分析判断。 敲诈勒索罪主要行为包括威胁、恐吓、要挟,以非法手段占有他人财产。形式不限于口头,也可书面或无线电传送。犯罪分子可能捏造事实、制造困境或利用受害人弱点,迫使交付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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