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诈骗案定罪需要哪些证据才能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诈骗案定罪需要哪些证据才能立案 在办理诈骗案件时,一般需具备以下几种类型的法定证据: 首先是物证类,即与实施诈骗行为密切关联的各类物品; 其次是书证类别,这主要涉及到诈骗事件中所使用的相关合同文件以及所需的票据等所有书面资料; 第三种为证人证言,具体而言,就是能够对案件状况有所了解的证人所提供的口供或证词;紧接着是被害人陈述部分,这主要是指被害人对于自身被骗过程的详尽描述; 然后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及辩护,这主要是指嫌疑人本人对于案件的详细阐述; 最后是鉴定意见,比如针对涉案物品进行的价值评估等。 此外,还包括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各种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通话录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证据及其种类】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诈骗案定罪需要什么直接证据材料 在办理诈骗案件时,确实需要一套完整且精确的直接证据作为支持,这其中,缺一不可的证据包括但不仅局限于如下几个关键环节: 第一,是用来证明嫌疑人确实存在诈骗行为的相关证据,例如,和嫌疑人有关的通讯记录(涵盖了短信、微信以及其他聊天工具的记录),这些记录必须清晰地展现出嫌疑人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来获取他人财产。 第二,则是受害者提供的详尽陈述,以此来详细描绘自己被骗的全过程以及具体情况。 第三,是与财物转移相关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支付凭证等等,这些都可以用来确认财产的实际损失以及资金的流动方向。除此之外,还可能会涉及到嫌疑人的口供、证人证言等多种形式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诈骗案定罪条件有哪些 针对诈骗案件的刑事法律认定标准,主要涵盖以下四个关键要素, 首先,涉案罪犯必须具备一种特定心态,那就是以非法侵占受害人财物为明确目标; 第二,其行为表现为实施了欺诈手段,譬如虚构事实、掩盖真相,从而诱骗受害者陷入认知误区; 紧接着,受害者须在遭受误导的情况下,自愿交付其所有或管理的财物;最后阶段,罪犯获取了由受害者转让的货币或其他形式的财产,并由此导致受害人情感受创且财产受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办理诈骗案需物证(关联物品)、书证(合同、票据)、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骗过程、嫌疑人供述及辩护、鉴定意见(如物品价值评估),及勘验、检查等笔录,辅以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如通话录音、聊天记录、转账记录)作为法定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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