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赌场罪第二次量刑有哪些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处罚辩护 |
解答 |
一、开设赌场罪第二次量刑有哪些标准 开设赌场罪二次量刑的相关法律标准 多次涉及开设赌场活动被视为累犯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累犯者,应施加重罚,量刑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开设赌场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在事实上进行了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将其作为营生的行为,一旦符合上述条件,即可判定构成此项犯罪。若行为人实际实施开设赌场这一违法行为,那么将有可能受到以下五个层次性的刑事惩罚,即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其次,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开设赌场罪不退赃款会怎么判 自动自发地退还犯罪所得资产,最高可将原应适用的基准刑降低30个百分点,但降至法定最低量刑限度时不得低于这一限度。对于涉嫌开设赌场罪行的行为人来说,其法律规定的量刑标准主要包括两种情况:针对普通情形的,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同时并处罚金;对于情节严重者,则需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另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开设赌场罪要哪些证据 开设赌场罪的举证应包含哪些关键要素 在涉及到构成开设赌场罪的相关证据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几种主要类型: 首先是与证实案件实际情况有关的实物证据; 其次是书面证据;然后是证人的证词;接着是受害者的陈述;再往后是罪犯及被告人的自白和辩解;此外还有专家或权威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以及现场勘查、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各种形式的记录; 最后还包括了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多种形式的信息载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于多次开设赌场的累犯,应加重处罚。量刑标准如下: 1. 开设赌场罪指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此为营生的行为,构成此罪将受刑事惩罚,包括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罚金。 2.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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