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取保候审咋回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法院取保候审咋回事 刑事诉讼中,法院的取保候审是重要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到审理阶段,若法院认定嫌疑人或被告人符合特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等,或可能判有期徒刑以上且取保无重大危害,其提供保证人并交足保证金,就可取保,不用羁押,有一定人身自由,等待裁判期间的限制由法律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法院取保候审要多久开庭 针对被告人在法院院申请并获准进行取保候审,开庭审理的具体时间无法预先设定出准确的范围,而是会受许多不可控的外部因素影响,包括案件本身的繁琐程度、证据搜集环节的进展如何,以及法院内部各项工作的整体部署等等。在一般的情况下,开庭的日期可能会在数个月之内得到确定,然而对于那些较为复杂的案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来进行处理和安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三、法院取保候审晚上放人吗 若法院作出取保候审之决定,有可能在夜间将当事人释放。然而,此举是否可行,取决于具体个案的复杂程度及相关工作流程的安排。一般而言,只要相关手续完备无误,且无其他特殊状况阻碍,即便为夜晚时间,亦可确保当事人获得释放。但是,必须明确指出,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案件已经终结,被取保候审之人仍然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随时接受传唤等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法院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当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一定条件,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者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等,就可以决定对其取保候审。这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可以不用被羁押,而在一定范围内保持相对的人身自由,等待法院的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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