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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盗窃罪能不能把人保出来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一、盗窃罪能不能把人保出来

盗窃罪的嫌疑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若涉嫌犯盗窃罪,且满足特定条件,那么当事人是具备获得保释资格的。在如下所述情况中,均可向司法机构递交保释申请:

(1)预期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或者拟独立适用刑法中的附加刑者;

(2)预计将被处以有期徒刑及上述刑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方式并不会给社会带来危害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也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4)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是不是指证据不全

在刑事诉讼中,是否能够成功执行取保候审并不取决于证据的完整性,而是与其本身所具备的条件紧密相关。

在法定情况下,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存在下列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措施:

第一种,即经过依法裁判,被告可能被处以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

第二种,即被告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但若适用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

第三种,当被告处于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状况,或者是正值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女性,亦或是采用保释方法并不足以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时;

最后一种,如果案卷移送期限已经届满,然而案件并未处理完毕,仍然需采用取保候审进行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盗窃罪能不能撤案处罚

对于盗窃罪事件是否能够撤销并减轻惩罚,需要根据详细情况进行判断。假如盗窃行为的严重程度较为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也相对较小,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不将其视为犯罪;或者当犯罪行为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死亡,或者经过特赦令被免除了刑事责任等法定条件满足时,都有可能撤销事件。然而,通常情况下,一旦盗窃罪事件被正式立案,想要撤销就变得相当困难。如果犯罪嫌疑人在事件调查过程中主动退还赃物,得到受害人的谅解,或者有自首、立功等良好表现,在量刑时这些因素都会被考虑进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能撤销事件。总的来说,是否撤销事件需要全面考虑整个事件的情况,然后由司法机关依据法律法规做出最终决定。

若涉嫌犯盗窃罪且满足条件,当事人可申请保释。以下情况可申请:预计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预计被判有期徒刑,取保候审不危害社会;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孕期哺乳期女性,取保候审不危害社会;羁押期限届满,案件未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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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21:3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