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资诈骗罪的私法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集资诈骗罪的私法认定是什么 募集资金诈骗罪的私法认定原则是什么 非法集资罪并非单一独立的法犯罪行,而是包含了两个相关的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及集资诈骗罪。对于非法集资这一概念的定义可以概括为: (一)在犯罪构成方面,其主体既可能是自然人,也可能是公司等机构; (二)从犯罪主观心态来看,该类犯罪通常是出于故意为之,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甚至希望这种影响能够实现; (三)在犯罪客体方面,非法集资侵犯的是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四)在犯罪客观方面,非法集资的行为特征主要表现在未经法定程序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的集资活动中,具体表现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将不特定对象的资金集中起来,使这些人成为表面上的投资者(股东、债权人),这类案件往往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巨大,对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产生了严重的破坏作用。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死刑的修改是怎样的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颁布实施以后,修正了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内容,改为: “对于触犯本节第一百九十二条所涉及的罪名以及达到特别巨额的情节,将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同时还要剥夺其财产权。 然而,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出台,该条款最终被删除。 如今,集资诈骗犯罪的刑事处罚并不包括死刑这一最为严厉的刑罚方式。《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集资诈骗罪2亿量刑标准有几种 集资诈骗罪之涉及的杠杆价值若是高达2亿元,无疑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范畴。根据我国现行之刑法法律所赋予的定义,以非法占有他人资金为明确目的,通过运用高明且令人不易察觉的欺骗手法进行非法集资行为,这种情况下的涉案金额若达到了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或存在其他相关特别严重情节者,将面临由相关司法机关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需承担五万元以上至五十万元以下的罚金处罚或被终生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然而,司法机构在判决事例时,不仅要对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犯罪方式及其造成的后果等关键因素进行全面考察分析,同时也会考虑他们是否有自首或立功赎罪等积极悔过表现。倘若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且承认所犯错误并愿意接受法律处罚,这很可能在其量刑过程中得到法官的相对宽容对待。但是,面对如此巨大的债务数额,判刑起点势必会相应提高。 募集资金诈骗罪的私法认定原则 非法集资罪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集资侵犯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主体可为自然人或机构,通常故意为之,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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