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敲诈勒索罪具体证据认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一、敲诈勒索罪具体证据认定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的关键证据认定标准 1.依据我国现行的刑事诉讼法规则,凡是符合相关条件的证据材料,皆可作为证实敲诈勒索罪的有力证据。 2.能够证实案件实际状况的所有事实,都应该被视为证据。此类证据包括七大类: (一)物证及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阐述; (四)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口供与辩护;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及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以上所提各项证据,必须在调查核实后确认其真实性,方能作为法律裁决的重要依据。敲诈勒索罪的构成要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行为人以即将采取的积极侵害行动,对财物所有者或持有者施加恐吓。(二)行为人扬言将对特定对象造成危害,该对象既可以是财物的所有者或持有者,亦可以是与其存在利害关系的他人。例如,财物所有者或持有者的亲属等。(三)威胁的方式可以呈现出多样化的特点。例如,可以当面向受害者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表达,也可以通过电话、书信等方式传达;可以由行为人亲自实施,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转达;可以明确表达,也可以隐晦暗示,这些都不会影响到本罪的成立。(四)威胁要实施的侵犯行为种类繁多,有些可以立即实现,如杀害、伤害,而有些则需在未来某个时间点才能实现,如揭露个人隐私。 值得注意的是,行为人威胁将要实施危害行为,并不代表在发出威胁时并未实施任何危害行为,例如威胁将要实施伤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际却实施了相对较轻的殴打行为;或者威胁将要实施杀害行为,但在威胁发出之时却实施了伤害行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应有哪些 关于法定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案件中量刑起点以及基准刑的规定如下: 倘若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犯罪数额达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两千元人民币的话,那么便可在三个月拘役到六个月有期徒刑这一范围内来确定量刑起点。 对于法定刑期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中量刑起点以及基准刑的规定如下: 如果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犯罪数额达到了“数额巨大”的起点——三万元人民币的话,那么便可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这一范围内来确定量刑起点。《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罪由谁起诉 关于敲诈勒索罪的事件,该类型属于公共检察官的办公室负责人提起公诉的事务范围之内,由人民检察院以国家名义向法庭提出正式的起诉请求。然而,若受害者手中有足够的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分子对其个人或财物权益所实施的侵犯行径应该根据法律予以严格追责,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却未启动相应的法律惩罚机制的话,那么受害人有权选择以自诉的方式直接向法庭提出诉讼。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公安机关主要承担着对涉及敲诈勒索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收集并整理相关的证据材料。检察院则依据公安机关所提供的调查结果,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最终决定是否向法院提交公诉申请。通常情况下,只要犯罪的事实经过明确确认,证据链条也充足确凿,检察院便会发起公诉程序,将诉讼事件移交给法院接受审理。 敲诈勒索罪的关键证据认定需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则,涵盖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七类。证据必须真实可靠,方可作为法律裁决依据。罪构成要素包括行为人积极侵害行动恐吓、对特定对象造成危害的威胁,及威胁实施的多样化侵犯行为。威胁的实施与具体行为类型不影响罪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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