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一、申请强制执行依据是什么 申请强制执行之法定依据,主要为已依法生效之法律文书,如体现执行内容之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内之判决书、裁定书与调解书,以及公正之仲裁裁决书及公证债权文书等。 若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上述已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之义务,阁下即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申请强制执行怎么付律师费 关于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法律援助收费情况,通常需根据具体的执行费用来确定。 一般而言,对于涉及金额在一万元以下的案件,收费为人民币50元; 若涉及金额在一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则需按照1.5%的比例缴纳费用; 而超过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部分,将按1%的比例进行收取; 超过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的部分,收取费用则下降到0.5%; 至于超过一千万元的部分,收取比例降至0.1%。 然而,律师服务收费仍然受到政府指导价及市场调节价双重影响,并根据两方面因素进行改革与调整。 同时,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及浮动幅度由各省级人民政府价格负责单位联合地方司法规管部门共同商定。《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六条 政府指导价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申请强制执行对方是公司账户没钱怎么办 在面临强制执行的困境,若对方法人账户内资金匮乏,可以考虑以下几项有效的实施措施:首先,深入挖掘公司的其余财力线索,例如固定资产、应收账款等未曾显现的经济资源;其次,认真审视公司是否存在恶意隐瞒、非法转移财产的违法行为;再次,若发现公司股东存在擅自减少出资或者根本没有出资的不当行为,知会法院,将其追加为被执行人;此外,可以主动寻求机会与对方进行协商,致力于尽快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最后,密切关注公司的运营状况,一旦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应立即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之法定依据,主要为已依法生效之法律文书,如体现执行内容之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含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内之判决书、裁定书与调解书,以及公正之仲裁裁决书及公证债权文书等。若对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上述已生效法律文书所载明之义务,阁下即可依法向有管辖权之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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