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条件由谁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由谁判定 对于取保候审的条件,通常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根据案件具体状况作出判断和评估。在决定是否采用这一措施时,主要关注的因素包括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所具有的社会危害性、案件本身的性质以及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等多方面因素。而这样做的目的在于确保整个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开展,并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羁押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与痛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的申请及办理程序有哪些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具备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可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一)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 (二)若被判定应处以有期徒刑等相应较重刑罚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时并不会引发较大社会风险的,可以实施取保候审; (三)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正处于孕期及哺乳期的妇女,亦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只要在取保候审过程中确保其行为不会造成社会危险性即可; (四)在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采用取保候审方式进行后续调查取证工作。 关于取保候审的具体操作流程: 首先应向相关机构——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其次依据取保候审的审批决定进行相关操作; 最后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和执行取保候审事宜。《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的案件会怎么判 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属于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性措施之一。然而,案件最终的审判结论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无法简单地根据取保候审的状态进行准确的预测。一般来讲,法院会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对具体案情、证据状况以及被告方的认罪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且深入的考量。若被告方在取保候审阶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案件相关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有力,那么被告方有可能被判处较轻的刑罚,例如缓期执行、拘役或者管制等。然而,倘若被告方在取保候审期间出现违规行为,或者案件事实存在模糊之处,证据链条不够完整,那么被告方则有可能面临更为严重的刑罚。另外,各类案件的性质及其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也将对审判结果产生深远影响。因此,我们必须认识到,取保候审并非意味着被告方必然会获得从轻发落的待遇,而具体的判决结果还需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与裁决。 取保候审的条件由人民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判断。主要考虑因素有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性质及可能刑罚。此举旨在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羁押对当事人的不便与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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