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会怎么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的会怎么判刑 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并不能与具体的判刑结果形成某种必然联系。 诚然,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仅表明了罪犯暂时处于利好情况下,并不代表他们有资格摆脱最后的审判定罪和相应的惩罚手段,判刑的决定将是一个综合性的考量过程,需要充分考虑案件所展现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其可能对社会造成的损害程度等等诸多要素。 若犯罪行为的情节相对轻微,且罪犯具备真诚的悔过之意以及不再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那么其可能面临的刑罚将会较为轻微,例如管制、拘役或者缓刑等。 然而,如果犯罪行为的情节严重,罪犯仍然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等严厉制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取保候审不预示判刑结果,它是刑法中的一种临时措施,不意味着罪犯可免于最终审判。刑罚取决于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轻罪悔过者或判轻刑,重罪者仍可能面临严惩。 二、取保候审在什么阶段可以申请 可以选择不同的工具进行处理,但关键在于它是否符合如下几方面的要求: 首先,罪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并处独立使用之附加刑;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但是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再次,针对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在实施取保候审时也应确保其不具备产生社会危害性的可能性; 最后,如果被羁押的时限已经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亦必须考虑采用取保候审以保持司法程序的正常运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会不会收监 在接受了取保候审之后,若当事人在司法机关对事例进行审查起诉阶段是否将其收监,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假如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执行期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过许可擅自离开居所地所在的城市或县级区域,亦或是试图干扰证人的正常作证等行为,则有可能面临被重新收押的境况。此外,检察机关在审理事例的过程中,若是经审查发现事例涉案情节恶劣,当事人原有的取保候审条件已经不再适用,或者是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认为有必要对当事人实施逮捕的,也会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即由取保候审转为逮捕,从而导致当事人被收监。然而,如果当事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事例的基本情况并无出现重大变动,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被重新收押的。 取保候审不预示判刑结果,它是刑法中的一种临时措施,不意味着罪犯可免于最终审判。刑罚取决于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轻罪悔过者或判轻刑,重罪者仍可能面临严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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