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危险驾驶罪加重情形有几种
分类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解答

一、危险驾驶罪加重情形有几种

当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之时,主要有如下几种类型:

首先是,如果从事校车业务或旅客运输活动的人胆敢严重超额载客,抑或是严重超出规定时速行驶的话,那么就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

其次,对于实施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行为,如果这种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那么也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接下来,如果行为人在饮酒之后仍然擅自驾车上路,并且其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了每百毫升200毫克以上,那么这同样会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之一;

再者,如果行为人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进行驾驶活动,那么这也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

最后,如果行为人在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过程中,存在着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甚至是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以及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那么这些都将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加重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危险驾驶罪构成共同犯罪吗

关于危险驾驶罪是否构成共同犯罪的问题,我们可以明确地回答您,它并不符合成为共同犯罪的条件。

这主要是由于危险驾驶罪属于过失犯罪范畴,而过失犯罪并不具备成立共同犯罪的基础。

究其原因,主要在于过失犯罪中的各个行为人才具有过失心态,并无故意的意图参与犯罪活动;

然而,共同犯罪的构成要素之一便是要求所有共犯人都秉持故意的主观心理实施犯罪行为。

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危险驾驶罪无法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三、危险驾驶罪私下调解怎么判

危险驾驶罪乃刑事犯罪之属,其刑事责任无法通过民间和解方式予以豁免。

然而,若犯罪情节轻微,被告方能积极认罪悔过,对受害人进行合理赔偿并获得谅解等,则在量刑过程中,上述情节将作为减轻处罚的重要参考因素。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全面权衡被告人体内酒精浓度、所驾车辆类型、是否有前科记录以及所引发的危害后果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最终的定罪量刑。

通常而言,若被告人体内酒精浓度较低,未导致严重后果,并且具备减轻处罚各类其他因素,那么他可能面临判处短期拘役,并附条件缓期执行的处罚。

但是,倘若酒精浓度过高或者已经酿成重大损害结果,那么罪犯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总的来说,对于危险驾驶罪的判决,必须根据每一个事例的具体事实和情节进行综合判断,绝非仅仅因为民间和解就能轻易改变判决结果。

危险驾驶罪加重情节包括:校车、客运车严重超员超速;非法运输危化品威胁公共安全;酒驾且血液酒精浓度超200mg/100ml;高速、城市快速路上危险驾驶;营运机动车严重违规,如超员超载超速、无证驾驶、伪造变造车牌等,均加重处罚。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2 8:3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