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经济裁员需要什么条件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关系 |
解答 |
一、公司经济裁员需要什么条件 公司进行经济性裁员需满足条件:要依相关法规重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变更合同后仍需裁员;签合同时的客观经济形势大变致合同难执行。因这些理由裁员,要提前至少三十天告知工会或员工并听取意见,再将裁员方案交劳动部门审查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二、公司经营不下去欠的债怎么办 当企业面临经营困境而无法继续维系运营之时,对于所背负之债务的解决方案需视企业实际状况而定。鉴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殊形式,通常而言,股东仅需以其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认缴出资额度为上限,承担公司所发生的负债。然而,若公司资产已经远超过所负担之债务,则可合法申请破产清算程序。在正式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之后,企业的全部财产将会由破产清算组接手,并遵循严格的法定顺位进行债务偿还。 首先,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将得到优先清偿,其次是员工薪资、社会保险费及法定赔偿金,再者是拖欠的税款,最后才轮到普通破产债权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满足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将依照以下顺位进行债务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费用、伤残补贴、抚恤金等; (2)破产企业所欠应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3)破产企业所欠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若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同一顺位的债务请求,则按比例进行分配。此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将参照该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水平予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公司经营不下去债务怎么办 公司经营困难无法持续运营,若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公司以全部财产担责。清盘时要通知债权人申报权益,在剩余财产范围内偿债,资产不足可依法申请破产。破产清算时,破产财产先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再按顺序清偿员工相关款项、社保费用和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公司进行经济裁员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首先,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经济裁员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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