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江苏醉驾司法解释有哪些
分类 交通事故-醉驾
解答

一、江苏醉驾司法解释有哪些

江苏省关于醉酒驾驶行为的司法解释条款有哪些

“醉驾”是指当一个人由于过量饮酒而处于完全或较大量地失去其个体思维能力和判断力的状态下,继而进行机动车辆驾驶活动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便是判定为饮酒后驾车的标准值。换而言之,若车辆驾驶者的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或达到80mg/100mL的水平,便可以被认定为“醉驾”。对于涉及存在醉酒驾驶机动车行为的个体,有关部门将依法对其实施强制性措施,直至其从酒醉状态恢复清醒,并予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同时,该个体还将面临刑事责任追究,且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江苏醉驾司法解释具体内容有哪些

江苏醉驾司法解释主要包括: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及以上的,认定为醉驾。醉驾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无论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一般处拘役,并处罚金。同时,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重处罚。此外,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这些司法解释旨在严厉打击醉驾行为,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公共秩序。

三、江苏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有哪些

江苏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如下:一般情况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重大事故”一般指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包括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等情形。具体量刑还需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是否存在自首、立功等情节。

江苏省醉驾司法解释规定,驾驶员饮酒后若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浓度超过20毫克即属酒后驾车,≥80mg/100mL则为醉驾。醉驾者将受法律严惩,公安交管部门将强制其清醒并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考。此举旨在维护交通安全,减少酒驾事故。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2 2:2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