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骗取贷款属于诈骗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金融诈骗辩护 |
解答 |
一、骗取贷款属于诈骗吗 利用欺诈手法获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并不等同于刑事犯罪中的贷款诈骗罪。骗取贷款罪与贷款诈骗罪在犯罪目的的主观心态、具体的违法行为以及司法处罚的严厉程度上均存在明显的区别。骗取贷款罪指的是,个人采用欺骗手段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成功获得了贷款,并且在这个过程中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带来了重大的经济损失,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并非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而更多地是为了能够顺利地获得贷款并加以运用。 然而,贷款诈骗罪则明确规定,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具备非法占有的意图,通过实施诈骗行为来获取贷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骗取贷款属于什么犯罪行为类型 在我国,诈骗贷款作为破坏市场经济运行秩序的一类犯罪活动。其中,骗取贷款罪主要是指通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获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这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在财产方面造成了巨大损失或者还有其它严重恶劣情况出现。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对于骗取贷款是否成立犯罪行为,我们应该透过现象看本质,全面客观地评估行为人所采用的欺骗手法、所带来的实际损失以及其他相关情节等多重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骗取贷款属于哪类经济犯罪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骗取贷款构成了对市场秩序的严重干扰与侵犯,这类犯罪行为被归为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别之下。具体说来,骗取贷款罪是以欺诈手段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从而对上述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在情节严重时,还可能涉及到其他方面的问题。骗贷行为会直接对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的日常管理产生不良影响,进而危害到整个国家金融安全。不仅如此,此种犯罪活动不仅使金融机构承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更进一步地扰乱了正常的金融市场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欺诈获贷非必然为贷款诈骗,两者在目的、行为及刑罚上有显著差异。骗取贷款罪指以欺骗获贷致银行重大损失,但无非法占有目的。贷款诈骗罪则要求行为人主观上非法占有,通过诈骗手段获取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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