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过多久才没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过多久才没事 在取保候审期间,何时方可恢复正常生活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之一,其法定时限为一整年。取保候审期一旦到期,公安部门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进行调查。若在侦查过程中所得证据足以满足法律规定的起诉标准,公安机关仍可依法将该案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并提起公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期间发现漏罪是否要刑拘 在犯罪嫌疑人获得取保候审期间,若发现其还存在未进入司法程序的犯罪行为,同时具备逮捕所需满足的各项条件,则可依法进行逮捕。 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必须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实其确实犯下了相关的犯罪行为,并且根据现有的证据情况预测其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及以上的严厉惩罚。 其次,犯罪嫌疑人身上所表现出的社会危险性较高也是实施逮捕的必要前提之一。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具有再次犯罪的潜在可能性,或者他身上已经显现出对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现实危险性,那么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逮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三、取保候审过后还会判刑坐牢吗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制度中的强制性措施,并非代表着案件的终结或者嫌疑人将免于被定罪量刑。其主要功能在于保证嫌疑人在诉讼程序中所涉及的各项环节中准时出席并认真配合相关调查以及审判工作。在此期间,司法机构有权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取证以及案件审查评估环节。若待案件经过严谨的审理之后,法院宣告嫌疑人存在犯罪行为并且所判处的刑罚需要当事人亲自去执行的话,那么嫌疑人则很可能被定罪入狱。但需要注意的是,嫌疑人在取保候审阶段的遵纪守法表现、案件本身的特殊状况等各方面情况都有可能对最终判决产生深刻影响。因此,关于嫌疑人最终是否会被判定为罪犯并面临刑事审判,完全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节与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由法院依法做出公正裁决。 取保候审期间,正常生活恢复时间取决于案件进展。一年后若公安部门未找到足够证据起诉,生活或可逐渐恢复。但若证据充分,案件可能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届时生活恢复将更为复杂。因此,何时恢复正常生活取决于案件具体情况和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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