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债人死后债务需要谁来偿还配偶的钱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夫妻债务 |
解答 |
一、欠债人死后债务需要谁来偿还配偶的钱吗 债务人离世之后,其负债是否需由其配偶承担,须依据实际情况加以判定。若该项债务被认定为夫妇间的共同责任,则其配偶具有相应的还款责任。所谓夫妻共同责任,即指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其中一方向另一方事后予以认可等共同意志表示而产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以个人名义因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担的债务。 至于针对欠债人的个人债务部分,仅以其遗留财产为限进行清偿。继承人如接受遗产,应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则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及债务可免于承担偿还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欠债人死后钱怎么还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在公民离世之后,其生前尚未偿付的债务,原则上应当由其遗留给他人的财产进行还款。 然而,作为债务的继承者,继承人不仅需要接手遗产,同时还需履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这是原则性的规定。 但如果继承人在接受遗产时选择主动放弃继承权,那么该公民生前留下的债务就理应由其他合法继承人共同承担并予以偿还。 其次,我们可以向已故公民的合法配偶提出诉求并要求他们予以赔偿。 当一方配偶不幸去世后,另一方仍活在世上的配偶则被视为应对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其间所发生的共同债务承担起全额的偿付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欠债人死后担保人有什么影响吗 在此类情况之下,担保人极有可能须承担起一定程度的偿还责任。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担保人为债务人无法顺利履行还款义务之际,负有为其垫付清偿之义务。然而,这将对担保人造成何种具体影响会因其各种复杂因素如担保形式、债务特性及金额等而呈现出千差万别的局面。极端情况下,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型担保,届时债权人有权直接向担保人追索债务。又或担保人是用某项特定实物资产作为担保抵押品,此时便需对押品进行变现处理以偿付债务。但是,若担保人能够证实自身在担保过程中确实遭遇了欺骗、威胁与诱惑等不当行为困扰,他们或许还有机会以此为由来摆脱担保责任。总而言之,为了确保自身权益,担保人应该尽早寻求专业律师的协助,深入理解自身所拥有的法定权益与义务,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用相应的应对策略。 债务人去世后,其债务是否由配偶承担需视情况而定。若债务为夫妻共同责任,配偶有还款义务。共同责任包括双方共同签字或一方事后认可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具体责任需依据实际情况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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